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诗词划分音节 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古诗节奏划分
一、古诗的自然声律节奏《诗经》的时代,主导的诗歌形式是四言。在它的影响下,古诗逐渐形成了以两个音节(即两个汉字)为一节拍的声律特点。如“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诗经•小雅•采薇》)五七言诗虽然也是以一节拍两音节为主,但与四言、六言不同的是,五言、七言除了几个完整的节拍外,还有一个畸零的单音节,五言是两个节拍外加一个畸零单音节,七言是三个节拍外加一个单音节。单音节有两个作用:一是更便于体现诗叶韵所带来的韵律美。五言、七言的节律一般是二二一和二二一一。第二个作用是使诗句更具顿挫、变化之美。
如: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王湾《次北固山》)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二、古诗的意义结构 五七言诗之所以成为古典诗歌主流形式,还与它有着更强的意义表达功能有很大关系。人们发现,各句中那个畸零的单音节如此显眼,以致它很自然就成为表达的中心。当然,根据意义的需要,单音节的位置就不仅可以置于句末,也可置于句中。这样,古诗就出现了两种常见的意义结构:一,单音节在末尾。五言诗为二二一,七言诗为二二二一,这是符合自然的、经典的声律节奏。第二种,单音节在句中。五言为二一二,七言诗为二二一二,这也是比较常见的 。
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王勃《送读少府之任蜀州》)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无题》) 在实际应用中,一般是把两种形式错综起来使用。如: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陆游《游山西村)
三、一般如何划分古诗节奏⑴找到各句畸零的单音节,这个音节单独作为一个节拍;⑵其他音节,只要不违背意思,每两个音节为一个节拍。这样的方法,对于常见的两种结构形式都是可行的。诗歌节奏划分
1、 根据词或词组划分。 一般来说,一个单个的词或意思紧密的词组就是一个节奏,所谓意思紧密就是不能拆开来读,如果拆开读听起来就会显得不连贯,缺乏诗的韵律。
如: 于是,怀着|一种|隐秘的|想望有一天|我|终于|爬上了|那个|山顶(王家新《在山的那一边》 )
2、根据意思划分。 一般来说,一个意思相对独立的词或词组就是一个节奏。所谓相对独立,是指在诗句中可以单独拿出来,表示一个意思。如: 饥寒的|年代里,理想|是|温饱。(流沙河《理想》)3.、综合词、词组和意思来划分。 这种方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综合,也最实用。因为在具体的诗句中,各种情形都会碰到,因此,只有把三种方法结合起来,划分节奏才能得心应手。
4.朗读划分。 在划分完节奏后,读一读,体会一下根据划分的节奏读下来,意思有没有读破,即我们常说的读破句,检验的方法是根据划f分的节奏读下来,揣摩一下别人能否听懂(或者干脆读给他人听一下),如果能听懂就是正确的,反之则有误。首先,你要看看诗句里面词语的词性。是根据字词的词性不同来划分节奏的。 比如名词与动词相接,那么断句就在名词与动词之间;以此类推,状语、介词、定语等等诸多词性不同的字词就可以在中间断句。
还有一些诗句的节奏是随着感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诗词划分音节_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有一些诗词的感情重些,那么读的时候就可以稍微把一些字词语调拉长些;感情比较轻快的,那么可以把字词的语调读得稍微轻短些。如何划分朗读节奏
一、根据句子的结构成分按照“主/谓/宾”的原则进行划分 对文言句子的朗读节奏划分的第一步,我们必须先分析这个句子各成分间的关语与谓语之间停顿,谓语与宾语之间停顿的原则进行划分,这样一个句子最明显的朗读节奏就划分出来了。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这么一句“臣诚知不如徐公美”,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确实知道没有徐公俊美”,分析句子的主干就是“我知道没有徐公俊美”,对应文言句中就是“臣知不如徐公美”,那么句子的主语就是“臣”,谓语就是“知”,“不如徐公美”就是“知”的内容,作“知”的宾语,按照主谓宾各成分间停顿的原则,这句话的朗读停顿就是“臣/诚知/不如徐公美”。当然,可用这种方法划分的句子必须是主谓结构的句子。
二、按照“动宾/动宾”的形式划分 有些句子有主语、谓语、宾语,组成了主谓结构,但有些句子没有主谓结构怎么办?不急,那就再分析,采用第二种“动宾/动宾”的方法进行划分。如《桃花源记》中“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这一句的朗读停顿,在这一句话中“率”是“率领”的意思,是动词,“妻子邑人”是“率领”的内容,作“率领”的宾语,“率妻子邑人”就是动宾结构。“来”是动词,“此绝境”是来的地方,是“来”的宾语,这也是动宾结构。综合全句来看,这个句子由两个动宾结构组成,所以这句话的朗读停顿就是“率妻系,理出这个句子的主干,明白主语、谓语、宾语各是什么。第二步就是按照主子邑人/来此绝境”。
那长一点的句子怎么划分呢,如“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这一种方法是否适用?还是那句话,不急。现在我们再来作一下分析: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够在市集上大声讨论我的过错,并能让我听到的,受到下等的奖赏”,动词就是“讨论”、“让……听到”、“受到”这三个,而相对于文言句子中的动词就是“谤讥”、“闻”、“受”三个,介词结构“于市朝”作“谤讥”的宾语,“寡人之耳者”作“闻”的宾语,“下赏”作“受”的宾语,这样的话,“能谤讥于市朝”就是一个动宾结构,“闻寡人之耳者”是一个动宾结构,“受下赏”也是一个动宾结构,那么这句话的朗读停顿就是“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还是按照“动宾/动宾”的原则划分。
三、按照“而前则前”的原则划分 除了主谓结构的句子,动宾结构的句子外,还有一些表示意思转折的句子,就可以采用第三种划分朗读节奏的方法:按照“而前则前”的原则进行划分。如《鱼我所欲也》中“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这句话,“由是”领起下文“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则”领起“可以辟患”,“而”领起“有不为也”,按照“而前则前”的原则,这句话的朗读停顿就是“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再如“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按照“而前则前”的原则划分,就可划分为“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入则无法家拂世,出则无敌国外患者”,按照“而前则前”这个原则划分,朗读停顿就可划分为“入/则无法家拂世,出/则无敌国外患者”。
但也有句子,如“然则何时而乐耶”这句话,怎么划分呢?我们来看看:“然则”表示一种转折意思,后面的“何时而乐耶”是转折的内容,“然则”前面没有前一种意思的内容,这句话只是下句意思的转折,只有一层意思,属于一种单句,它的划分就只能是“则后”了。 由此看来,按照“而前则前”原则进行划分的句子,它的内容必须是两层或两层以上的关系,它的前后两层意思必须同时出现,这样它的节奏划分才有可能是正确的,否则,这一原则就不是正确的了。
四、凭借语感,根据句意进行划分
还有些句子,以上三种方法都不可划分,那就只好采用凭借语感、根据句意的方法进行划分了。这是我提出的第四种划分方法。如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人恒过然后能改”这句话,它的意思是“人常常犯错,但在这之后能够改正”,中间出现了语气的停顿,有了在说话时的歇气、换气,所以停顿也就自然明了,“人恒过/然后能改”。再如《陋室铭》中的这句“无丝竹之乱耳”,句子的意思是“没有音乐的噪音来扰乱我的清静”,“丝竹之乱耳”是“无”的内容,全都是“无”的成分,所以这句话的朗读停顿就是“无/丝竹之乱耳”。
120字的古诗词带音节
《赠卫八处士》 作者:杜甫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未及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古诗词中有双音节词吗
宾客:万乘旌旗何处在,平台宾客有谁怜。唐代王昌龄所作广运:万方资广运,庶品荷财成。唐代武则天所作阡陌

诗词划分音节_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阡陌铜台下,闾阎金虎中。唐代王维所作。人们对诗词的韵脚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1。具体的情况,建议你看一看徐志刚先生编的《诗词韵律》(济南出版社出版)。里面附有《词林正韵》、《佩文诗韵》,很有帮助的。2。eng和ong是同一个韵,都为ng韵。
如何划分古诗句的节奏?
关于古诗节奏的划分古诗的教学要想取得很好的效果,必须努力展现出古诗的美。意境的美、情感的美、形式的美,应该是古诗教学的核心和关键。其中,意境的美、情感的美,可以参考的资料非常多,比较好把握,形式的美,对于今天不会写古诗的教师来说,当然就比较困难了。为此,我们作了一个专题研究,现把有关节奏的这部分内容公布出来,供大家参考,也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一、古诗的自然声律节奏 《诗经》的时代,主导的诗歌形式是四言。在它的影响下,古诗逐渐形成了以两个音节(即两个汉字)为一节拍的声律特点。“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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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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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体现出整齐匀称、琅琅上口的韵律美。不过,由于四言诗,节奏过于简单、过于呆板凝滞,汉以后逐渐没落,与它相似的六言诗也始终无法进入古典诗歌的主流形式中。汉以后,五七言诗成为最基本的形式。 五七言诗虽然也是以一节拍两音节为主,但与四言、六言不同的是,五言、七言除了几个完整的节拍外,还有一个畸零的单音节,五言是两个节拍外加一个畸零单音节,七言是三个节拍外加一个单音节。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单音节呢?有两个作用:一是更便于体现诗叶韵所带来的韵律美。我们知道,诗是要叶韵的,叶韵的常规方法就是在句末分布以同韵字,这些同韵字前后呼应,就产生了声音的回环美。显然,叶韵点是音律的关键,是吟诵时应该强化的所在,而把一个畸零的单音节拖长构成一个节拍,就能很好地体现和突出诗的韵律。五言、七言的节律一般是二二一和二二一一。第二个作用是使诗句更具顿挫、变化之美,因为过于规整的二二与二二二的节律是缺乏变化,因而也是呆板的,畸零的单音节的出现就改变了这种呆板性,使诗显得更灵活多变,吟诵时更能产生起伏之感、顿挫之美。从声律效果来说,读“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左思《咏史》)时,显然会比读《诗经》中“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风雨》)或“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硕鼠》)觉得更美,更有表现力。 二二一和二二二一因此就分别成为五言与七言诗基本的,也是经典的声律节奏。汉以后的诗人写诗,一般都遵循这样一种经典的声律节奏来造句,如: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王湾《次北固山》)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白居易《钱塘湖春行》)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崔颢《黄鹤楼》)
二、古诗的意义结构 五七言诗之所以成为古典诗歌主流形式,还与它有着更强的意义表达功能有很大关系。人们发现,各句中那个畸零的单音节如此显眼,以致它很自然就成为表达的中心。于是,许多诗人都把功夫放在单音节的锤炼上,从而使五七言诗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成为锻造名句的诗歌时代。当然,根据意义的需要,单音节的位置就不仅可以置于句末,也可置于句中。 馀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喧鸟/覆/春洲,杂英/满/芳甸。 这是谢脁《晚登三山还望京邑》诗中的名句,单音节全部赫然居于句中,显然为诗人锤炼的焦点。也就是说,诗句的中心不是在叶韵的位置,诗人突出的不完全在是诗的韵律,而更在诗的内在意境。这样,古诗就出现了两种常见的意义结构:一,单音节在末尾。五言诗为二二一,七言诗为二二二一,这是符合自然的、经典的声律节奏。第二种,单音节在句中。五言为二一二,七言诗为二二一二,这也是比较常见的。如: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王勃《送读少府之任蜀州》)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无题》) 在这几个例句中,分布在句中的单音节,都是诗人要突出的意义。诵读时在这些位置上拖长,从而使诗意更显隽永。不过,这样一来,诗的声律节奏与意义结构二者之间就出现了一个错位。如果说第一种是经典的声律节奏,是诗的声韵所要求的自然节奏,那么第二种就是对自然的声律节奏的一种背离。换言之,诗韵所带来的呼应回环美,有所淡化。为此,在实际应用中,一般是把两种形式错综起来使用,且看一首完整的诗,如陆游《游山西村》: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 从今/若许/闲/乘月,拄杖/无时/夜/叩门 两种节奏形式交错起来,产生了更丰富、更深永的美感效应,经典的声律节奏与对它的突破并没有从根本上破坏诗应有的自然的声律美。不过,第二种节奏形式中,单音节在句中的位置是值得注意的,不管是五言还是七言,它都是处于最后一个节拍之前,在意义上往往与最后一节拍结合较紧,而与开头的节拍更疏离。粗粗看上去,它与第一种形式是相似的,这种节奏形式可以看作是第一种形式的一个变式。为此,前人提出了“三字尾”之说,现代有学者则把它称之为“半逗律”(林庚《唐诗综论》)。前者认为,五七言诗句末尾三字,从意义上看是一个大的意义单元(如“存知己”、“丝方尽”)。后者则认为诗句之内还存在一个“半逗”,五言在第一节拍后(如“海内//存/知己”),七言在第二节拍后(如“春蚕/到死//丝/方尽”)。因此,可以说,第二种节奏形式是在没有根本违背经典的声律节奏的前提下所作的一个小变通而已,仍然是声律与意义的和谐统一。然而,又有些诗人为了追求诗意的奇峭,对于“三字尾”或“半逗律”规则都突破了。如: ①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杜甫《旅夜书怀》) ②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杜甫《宿府》) ③有时//三点两点雨,到处//十枝五枝花。(李山甫《寒食》) ④寻觅诗章//在,思量岁月//惊。(元稹《遣行》) 以上各例全部都不符合“三字尾”规则,从意义结构看,例①中“半逗”的点在第一音节之后,例②在第五音节之后,例③在第二音节后,例④在第四音节后。只要稍一诵读,就能发现它们与前述两种形式的巨大差异。在这里,诗的自然声律节奏,被彻底打破,代之而生的是一种拗峭、奇拔的效果。
三、中如何划分古诗节奏 中国的语文教育向来是特别注重诗,而一直到二十世纪上半期,学诗都特别注重吟诵的。而传统的吟诵,有腔有调,节奏完全依照自然的声律节奏,而不管意义结构如何,都只按前述的第一种节奏形式,即经典的节奏形式来吟诵。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虽然读的人知道“疑无”无解,“又一”隔断了词义,但实际吟诵时就是这样。可见,传统的吟诵方法是注重声律,而忽视意义的。(参阅朱光潜《诗论》) 这种方法,用在今天的中小学的教学中,当然是不合适的。那么应该如何指导划分节奏呢?关于这个问题,语文界是有争议的。这种争议在2000年人教版初中第一册《语文》课本P144练习一中即有反映,这是中初次学到古诗,这个练习中要求划分节奏,提出的原则是“兼顾音节和意义”(笔者按,“音节”应改为“声律”),给出的示范有两种,分别是: 故人/具/鸡黍 故人/具鸡黍 谁家/新燕/啄/春泥 谁家新燕/啄春泥 然而到了2001年版,两种划法只保留了前一种,后一种被删去了。那么,这种修订的理据是什么呢?事实上,有许多教师更愿意使用后一种划分,因为它更简化,而根据上文的分析,我们还可以认为简化的二分法符合“三字尾”或“半逗律”原则,更便于操作。常规的情况只要把诗句一分为二就行,五言为二三,七言为四三。 然而,这种简化的方法实际上是不妥当的。它仅仅只注意到了意义,并没有兼顾到声律,就如上举的《游山西村》而言,按二分法划分之后,简单倒是简单了,但这样划分之后,全诗就变成了单调的四
三、四三,没有任何变化,这是不符合该诗实际的美感效应。事实上,作为律诗,从形式上说,它特别讲究对仗。而对仗要求上下两句必须结构一致,互为对称。对仗句(即骈句)安排在中间四句的位置。在律诗的首尾通常使用散句,第一和二句,第七和第八句的结构形式不同。散句和骈句的交错应用,是律诗的基本特点。另外,两联对仗,在结构形式上通常也需要变化,如果颔联是二二一二,那么颈联一般就是二二二一。这样,散句和骈句交错起来,几种不同的骈句结合起来,才使律诗既有很强的表现力,又有很美的阅读效果。《游山西村》中,第一句为二二二一,第二句则变为二二一二,颔联为二二一二,颈联则为二二二一,末尾两句又变为二二一二。 可见,给古诗划分节奏的要领是:⑴找到各句畸零的单音节,这个音节单独作为一个节拍;⑵其他音节,只要不违背意思,每两个音节为一个节拍。这样的方法,对于常见的两种结构形式都是可行的。操作举例,下面是孟浩然《临洞庭湖赠张丞相》: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首先找到各句的畸零单音节:平、混、泽、城、无、耻、情。这样很快就可以给全诗标出节奏点,如下: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标好后,可以看到,第一句为二二一,第二句为二一二,这一联是散联。中间两联对仗,一联为二二一,一联为二一二,整齐中有变化。这里,尾联第七句没有按三分法划,这是因为“垂钓者”三字不好拆,“垂钓”当然是结合得很紧的,但“者”不好独立,故笔者以为还是尊重意义,把切分后会损害意义表达的结构,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以上的例子属于两种常规意义结构。其实,打破了常规意义结构的诗句,也适用以上方法,如“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杜甫《宿府》)“寻觅/诗章/在,思量/岁月/惊。”(元稹《遣行》)很明显,这几个例句从节奏上看,与常规节奏是相同的。不过,以下各例需要特别加以讨论: ①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李白《渡荆门送别》) ②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杜甫《旅夜书怀》) ③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黄庭坚《戏呈孔毅父》) 以上是按意义作的切分,从节奏上划分的话,第一不能违背意义结构,第二应尽可能细化,以便反映出诗实际的节奏性,第三节奏点和每个节拍的音节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通处理。以上三例可以这样标示其节奏的: ①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 ②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 ③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 前两例中,两个短节拍是诗句意义的重心,以两个节拍来诵读,有助于领会诗的内涵。例②中两个虚词作为一个单独节拍,主要也是因为“岂”(难道)和“应”(理应)各自都是诗人表达的重心,可以独立表意(这与前面的“垂钓者”中的“者”是不一样的)。 语文担当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重任,而要实现这一任务,在诗词教学中,就务必使青少年喜欢诵读古诗,在诵读中体味到古诗的精神、古诗的美。
古诗怎样朗读
古诗文朗读节奏划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按音节兼顾意义来划分。 例⒈故人具鸡黍。 解析:按"二一二"的节奏形式可以划分为:故人╱具╱鸡黍.也可按"二三"的节奏形式划分为:故人╱具鸡黍。 例⒉谁家新燕啄春泥。 解析:按"二二三"的节奏形式可以划分为:谁家╱新燕╱啄春泥。也可以按"二二一二"的节奏形式划分为:谁家╱新燕╱啄╱春泥。
二、连在一起的两个单音词,朗读时须读断。 例⒈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解析:"于是"是两个单音词,不得连读,这句话的节奏应该划分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而不能误读为: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 例⒉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 解析:"妻子"是两个单音词,朗读时它们之间应有停顿,这句话的朗读节奏应划分为: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要误读为: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
三、句首语气词之后要停顿。 例⒈若夫日出而林霏开。 解析:"若夫"是句首语气词,朗读时其后要停顿,这句话的朗读节奏应划分为:若夫╱日出╱而╱林霏开。 例⒉盖大苏泛赤壁云。 解析:"盖"是句首语气词,这句话的朗读节奏应划分为:盖╱大苏╱泛赤壁云
四、根据古代文化常识,正确划分节奏。 例⒈虞山王毅叔远甫刻。
解析:"虞山"是山名,朗读时其后要停顿,"王毅"是姓名,"叔远甫"是字,姓名和字之间朗读时也要停顿,因此,这句话的朗读节奏应划分为:虞山╱王毅╱叔远甫╱刻。如果缺乏古代文化常识,就很难正确划分这句话的节奏。 例⒉侍中侍郎郭攸之。 解析:"侍中"、"侍郎"都是官职名,朗读时其后要停顿,即,侍中╱侍郎╱郭攸之。
五、"也"用在句中作语气词,其后应停顿。 例如,余闻之也久。 解析:这句话应这样划分节奏:"余闻之也╱久"。如果误将"也"看作是谓语前面的副词状语,就容易误读为"余闻之╱也久"。
六、根据语法结构划分节奏。 例⒈先帝不以臣卑鄙。 解析:"先帝"是主语,"以"是谓语,"臣卑鄙"是宾语,"不"作"以"的状语,故这句话的节奏可以这样划分:先帝╱不╱以╱臣卑鄙。如果不知道这句话的语法结构,很容易误读为:先帝╱不╱以臣╱卑鄙。
例⒉此庸夫之怒也。

诗词划分音节_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解析:"此"是这句话的主语,"庸夫之怒"作谓语,因此,这句话的节奏可以划分为:此╱庸夫之怒也。不能误读为:此庸夫╱之怒也。 七、读骈句,节奏必须整齐划一,凡四字句皆两字一顿。 例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解析:这是四字骈句,应该两句一顿,即: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例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解析:这是一个非四字骈字句,可按意义划分节奏,即: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八、根据文意确定停顿。 例⒈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解析:"不病",没有生病的人。"以为功",即,以之为功,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根据文意,这句话的节奏可以划分为: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而不能误读为: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例⒉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解析:前一个"乐",用作动词,以┄┅为乐;后一个"乐",名词,乐趣、快乐。"乐其乐"就是以其乐为乐。据此,这句话可以这样划分节奏: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而不能划分为: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例⒊其一犬坐于前。 解析:"其一",其中一只狼。"犬",修饰动词"作",即"像狗一样"。因此,这句话的节奏可以这样划分:其一╱犬坐╱于前,而不能划分为:其一犬╱坐于前。
具体介绍:
七、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81feef0100uye7.html最新诗词划分音节 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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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提出了对高校个税进行纳税筹划的一些具体的筹划方法,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实施,从而减轻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增加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下面市小编带来的高校教师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诗词划分音节_怎样划分诗句节奏
解析:"此"是这句话的主语,"庸夫之怒"作谓语,因此,这句话的节奏可以划分为:此╱庸夫之怒也。不能误读为:此庸夫╱之怒也。 七、读骈句,节奏必须整齐划一,凡四字句皆两字一顿。 例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解析:这是四字骈句,应该两句一顿,即: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例⒉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解析:这是一个非四字骈字句,可按意义划分节奏,即: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八、根据文意确定停顿。 例⒈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解析:"不病",没有生病的人。"以为功",即,以之为功,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根据文意,这句话的节奏可以划分为: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而不能误读为: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例⒉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解析:前一个"乐",用作动词,以┄┅为乐;后一个"乐",名词,乐趣、快乐。"乐其乐"就是以其乐为乐。据此,这句话可以这样划分节奏: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而不能划分为: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 例⒊其一犬坐于前。 解析:"其一",其中一只狼。"犬",修饰动词"作",即"像狗一样"。因此,这句话的节奏可以这样划分:其一╱犬坐╱于前,而不能划分为:其一犬╱坐于前。
具体介绍:
七、arc_30">291px; width:400px;"> 摘要: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师收入的增长,出现了税后收入不增反减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纳税筹划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结合税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对高校个税进行纳税筹划的一些具体的筹划方法,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实施,从而减轻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增加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及各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强,高校教师的收入有了普遍的提高,同时,为了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各高校通过不断加大科研奖励力度、提高科研教师待遇等一系列措施,大大的提高了高校教师的收入。虽然高等院校教师个人收入有大幅度的增长,但其相应的税后收入的增长却与之不相匹配,从所调查的数据中发现:高校很多老师在同一地区、统一的管下,同时,收入总额也相同,但会出现不同的税额,甚至会出现相差甚远的税额;有些老师因职称地位、科研成果等差异,总收入略比其他老师高,但税后却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结果,即其得到的实际工资比其他收入低者的教师还要低,因此,高校应根据教师收入的特点,设计合理的薪酬体系,进行一定的纳税筹划,确保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尽可能的降低高校教师的税收负担,提高其可支配收入。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纳税筹划。
一、均衡每月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高校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步骤如下。步骤一: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合计-三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他免税部分-3500;步骤二:工资薪金应缴所得税额=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上述的步骤可以看出,只有在每月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方面进行筹划,才能进行合理节税。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高校教师收入一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各种奖励几部分组成。很多高校在实际发放的时候一般是平时发放一部分绩效,在季度或年度终了发放余下的绩效,很多科研奖励,课题奖励、课时费也都是年终统一发放,按这种发放模式造成了老师收入的大幅度波动。在收入高的月份被扣除较多的税收,而在收入低的时候可能还达不到征收额,造成了扣除项的浪费,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详见附表1。通过表1可以看出,A、B两个高校当年的税前总收入相同,但是,A高校每月的收入均衡,可以节税1690元。收入总额一定的情况下,相对于每月收入比较均衡的纳税人而言,收入不均匀的纳税人税负较重,此时应该考虑优化薪资支付方式,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交流,做好支付计划,将各期收入所得进行合理的平均,可以避免因部分月份收入过高而多缴税金,有些月份收入较低无法完全享受税收抵扣优惠的缺陷,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充分利用年终奖计税方式,合理的设计年终奖发放金额,尽量避开年终奖发放误区国税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但是该计税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从上述计税方式可以看出,由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公式中只减了一个速算扣除数,导致年终奖在选择适用的税率时在税率临界点增加一元钱,累进税率上升一个层级,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提高一个档次,实际上只有一个月利用了超额累进税率,其余11个月份相当于采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因而在临界点附近出现应纳税额的增加超过所得增加的现象,这将导致税前所得多而税后所得少的现象。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以某高校两个教授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为例。假设某高校2015年12月份发放当年的年终奖,刘教授当年的年终奖是108000元,李教授当年的年终奖是112000元,两位教授当月收入均超过3500元。刘教授的年终奖应纳税=108000*
0.2-555=21045元,税后所得=108000-21045=86955元。李教授的年终奖应纳税额=112000*
0.25-1005=26995元,税后所得=112000-26995=85005元。通过计算可以看出,李教授的年终奖虽然比刘教授多4000元,但是税后所得却比刘教授少1950元,出现这一现象是因为税收临界点的存在,年终奖方式的计税方式存在税收不合理区间,当年终奖处于这一区间时,增加的收入还不足以缴纳需多缴的税额,因此,当年终奖的发放额在这一区间时,应该将超过的部分下一年度发放或是在其他月份发放。总结起来,不能在以下级差之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操作时应尽量避开:(18000-192
83.33),(54000-601
87.5),(108000-114600),(420000-447500),(660000-7065
38.46),(960000-1120000)。在全年收入一定的情况下,不同的月薪和年终奖分配方案,可能导致个人的实际收入相差很大,所以,应该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通过纳税筹划合理分配月工资及年终奖金,年终根据实际收入与预算收入的差距调整时避开年终奖的发放误区,以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增加实际收入。
三、用足各省市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计税管理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法中规定了有关的税收优惠,在日常纳税管理计税时,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税法、熟悉税法,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减轻员工的税额,提高高校教师的实际收入。
(一)可以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扣个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通过宣传利用这一政策可以提高老师捐赠的积极性。
(二)熟知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充分利用我国与各国签定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例如1984年4月30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议定书》,以及1986年5月10日在北京签订的《议定书》(以下统称“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税务主管当局依据协定第24条第3款,就第19条(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执行相关问题,达成本协议。协定第19条(教师和研究人员)内容如下:“任何个人是、或者在直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主要由于在该缔约国一方的大学、学院、学校或其他公认的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讲学或研究的目的暂时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其停留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的,该缔约国一方应对其由于教学、讲学或研究取得的报酬,免予征税。”截止2015年12月,我国已对外正式签署10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97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议。
(三)合理的利用关于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工资、薪金免税的规定。对按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熟知关于科技奖的税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39号文:“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布的教育方面的奖学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财务人员应密切关注、合理的利用地方税收的优惠政策,为老师减轻税收负担。例如,按照皖地税〔2008〕12号文件的规定,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即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应减免的个人所得税,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限额范围内,由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残疾等级确定具体减征标准。目前,我国高校的人员结构复杂,内部组织分支机构较多,高校教师收入来源也日趋多元化。在这种体制下,支付所得主体具有多样化的特征,既有学校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又有院系各部门的支付所得,因此,在设计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时,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结合学校发放的工资薪金和学院发放的薪金,使用全年总收入统筹考虑的方法进行统一考虑。个人所得税管理计税技巧是一项政策性高、专业性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相关人员非常熟悉国家的税收政策,合理的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的减免税款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最大限度的减轻教师的税收负担,增加其实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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